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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太湖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8-09-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湖州市南太湖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地: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小梅口区块和南皋桥区块内。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热井6座,总允许开采量5070m3/d,建设管网管径200mm,管道总长10000米。检测设备6套,管理房6000平方米。本项目分二期实施,本次只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地热井4座,允许开采量为3799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小梅口区块和南皋桥区块内,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表见表1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井号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与项目距离

规模

环境功能区划

WQ10

环境空气

横塘桥村

/

145m

1292

一类

湖滨村

NW

633m

1086

瑶阶坝村

S

1230m

1209

阳光假日社区

NW

1260m

1300

丘城社区

NW

1500m

600

莫家田村

W

1560m

573

小梅村

NS

1630m

1024

新桥村

E

1720m

3054

红旗村

SW

1830m

1366

水产村

SW

2100m

314

塘甸村

SE

2300m

2819

沿圩湾村

SW

2400m

706

黄龙洞村

SW

2500m

1209

桥西村

SW

2500m

1554

地表水

长兜港

E

460m

/

太湖

N

790m

/

小梅港

W

1700m

/

声环境

横塘桥村

/

145m

1292

1

场界及场界外200m范围内

/

WQ09

环境空气

沿圩湾村

/

65m

706

一类

桥东村

W

723m

768

瑶阶坝村

NE

760m

1357

塘甸村

E

990

2819

俞家田村

SW

1250m

2162

桥西村

NW

1640m

1554

金家兜村

NW

1750m

2162

红旗村

NW

1870m

1366

小梅村

NW

2090m

1024

瑶台村

SE

2090m

1623

水产村

NW

2130m

314

横塘桥村

NE

2200m

1292

莫家田村

NW

2450m

573

地表水

长兜港

E

720m

/

小梅港

W

1300m

/

声环境

沿圩湾村

/

65m

706

1

场界及场界外200m范围内

/

WQ05WQ11

环境空气

丘城社区

/

5m

600

一类

阳光假日社区

SE

836m

1300

湖滨村

SE

1100m

1086

黄龙洞村

SW

1310m

1209

横塘桥村

SE

1900m

1292

莫家田村

SE

1920m

573

小梅村

SE

2240m

1024

渔山村

SW

2430m

1060

水产村

S

2500m

314

地表水

太湖

N

260m

/

小梅港

N

20m

/

声环境

大观天地

SW

5m

/

1

泊月湾

NE

120m

/

场界及场界外200m范围内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无废水、固废产生。

废气:主要为地热流体逸出的H2S,产生量极少,很快在大气中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主要为各类泵运行噪声。经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加强管理措施,减少H2S的逸出量;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加强泵站周边植物绿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湖州市南太湖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位于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小梅口区块和南皋桥区块内,项目建设符合湖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在建设期间及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社区)、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929~20181018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1017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当地环保部门、项目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湖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2369

项目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南里甲51号楼151-1三层3507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1-85227477

项目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克明      联系电话:13735197718

 

 

 

 

 

 

 

 

公示单位:湖州南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