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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长东片区金山大道等三路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地: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长东片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新建金山大道、银山大道、湖港路及两条辅道,包括路基与路面、桥梁、给排水、交通、照明、综合管廊、绿化及综合管线管位布置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2亩,道路总长6512m,其中金山大道长1121m,宽40m;银山大道长3044m,宽35m;湖港路长1452m,宽25m;辅道A长431m,宽10m;辅道B长464m,宽10m。项目总投资:74882.5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沿线水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表
工程沿线大气环境、声环境现状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桥梁施工废水、施工物料流失、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桥梁施工泥浆、废水、废料的收集与管理,杜绝任意排放,使桥梁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桥梁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是短期的,施工完成后,影响随之消失;施工单位应对运输、施工作业严加管理,物料的流失量可以尽量地减少。建议在物料临时堆场的边沿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石灰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在桥梁施工和近河道路段施工中,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则施工期物料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是比较小的;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外排;本工程不单设施工营地,项目沿线村庄较多,施工人员住宿在周边租用闲置农居解决,利用周围生活设施。在临时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移动厕所,用于收集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的粪便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放。 工程营运后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为雨水的地表径流通过雨水管道流入附近水体,由于该水属较清洁水,对地表水水质质量影响不大。 (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风吹扬尘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时工地应实施半封闭施工,如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为减少搅拌扬尘污染,本工程灰土拌合应在施工场地尽可能采取设置相对集中式灰土拌合站方式进行,并设置挡板,以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另外,本工程所需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尽量减少扬尘对沿线区域环境的影响;同时,工地运输渣土、建筑材料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跑冒滴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在施工期间,严格提倡文明施工,对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减速行驶并进行洒水抑尘,加强管理,减少人为粉尘产生;由于本工程沥青由外购成品提供,施工过程不涉及沥青熬炼、搅拌过程。随着施工竣工,施工沥青烟气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沥青烟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 工程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上路机动车排放的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根据预测可知,近、中、远期最大网格点及各敏感点NO2小时预测值、24小时平均值、年均值均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本工程道路建成通车后,近、中、远期CO、NO2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另外,随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和环保车型的发展,预计中、远期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沿线环境的实际影响将控制在一个稳定达标的水平上。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道路建设期间,筑路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在全线的整个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围护隔声设施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施工便道和临时施工场地的设置尽量避开村民群居点,减少车辆运输、物资装卸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 本工程建设后,各保护目标各阶段噪声预测结果有超标现象,且夜间超标较为严重。在采用高弹高粘橡胶沥青排水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基础上,对超标住户采取安装隔声窗的措施,合理保护室内声环境质量,确保敏感点室内噪声低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 (四)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弃方应及时清运,应选择远离水体的地方进行妥善堆放,并在条件许可时以植被覆盖,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及对生态环境、景观的影响。工程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严禁随意倾倒和抛洒,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营运期固废主要是路面修补过程中产生的沥青路面层,可全部再生利用。营运期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理与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长东片区金山大道等三路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道路工程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符合相关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和其他审批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 、范围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主要为工程沿线200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工程的建议等。 2、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0月22日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反馈。 七、相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兴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988458844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嘉业阳光城阳光一路112-114号(湖州工作站)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2126709 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湖州市环境保护局:0572- 221531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湖州兴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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